江苏省首次按照国际标准完成13个省辖城市臭氧量值传递工作
2014-01-24 00:00:00 来源:
根据201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现有省级大气质控实验室,自2013年11月27日起历时1个月,首次完成13个省辖市臭氧量值传递工作。
本次传递工作采用国际认可的,由美国国家标准技术协会(NIST)和美国环保署共同研发的臭氧标准光度计(SRP 52)作为臭氧量值传递基准。该设备于2012年由美国国家标准技术协会(NIST)完成现场臭氧标准比对,确保了我省臭氧标准的可溯源性和稳定性。
实验室比对结果显示,此次参加比对的13个城市中有9个城市的臭氧标准仪在未经校准前不符合传递要求,经校准与调整后已统一到同一标准。各市再以传递后的臭氧标准仪为基准,在辖区范围开展臭氧标准比对和逐级传递,可实现全省所有臭氧监测点数据的质量控制,保证了各城市之间臭氧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此次臭氧量值传递工作也使我省继国家标准样品所、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和广东后,成为全国范围内第五个具备臭氧量值传递能力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