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4年度连片整治实施方案》通过专家审查
根据国家《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内项目形式审查的通知》(环办函〔2013〕1045号)文件和我省《关于调整完善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申报项目的函》文件要求,2013年11月12日-14日,省环保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65家涉农地区的连片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
我省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65个涉农县(市、区),计划投入约37亿元,主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非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为主,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专家组经过认真审阅和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我省各地连片整治实施方案在片区选择及年度任务安排上较为合理,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要求,工艺技术比较可行,资金测算基本准确,配套资金筹措方案切实可行,长效运行保障措施具备可操作性,计划文本及附件规范完整,同意通过审查。
下一步各地将根据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实施方案,保证实施方案科学性与可行性,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宋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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