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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6-01-22

 

为促进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加强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江苏省发布了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该标准规定了江苏省汽车制造行业表面涂装相关作业,包括汽车整车及车身制造过程中的储运、混合、搅拌、清洗、涂装、干燥及其后处理单元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制造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该标准自201621日起实施。

 

 

附件: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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