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环保法》,并提出贯彻要求。
学习会上,按照事先安排,首先由万寅婧同志主讲,系统分析对比新老《环保法》的不同,她总结出新《环保法》的六个亮点:一是地位高,突出了环境保护战略地位;二是范围广,体现了全民参与环保理念;三是责任重,强调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制度全,完善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5 项环保基本制度;五是理念新,引入了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补偿、总量控制、环境公益诉讼等8 条理念;六是执行严,加大了环境违法成本、严格了惩罚措施。
之后,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环保法》与之前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在发展理念上,新《环保法》把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二是在制度保障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空间管制、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重了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三是在方法手段上,更加关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尤其对环保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民主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集全社会之力,共同保护环境。
咨询中心刘伟京主任在作总结讲话时,首先对干部职工会前认真学习新《环保法》、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深入思考表示肯定,指出当前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新颁布的《环保法》必将对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咨询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新《环保法》的学习,认真研判形势,分析咨询中心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思考下一步改革发展的走向,增强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努力在提升能力、增强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逐步形成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省厅环境管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