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三)《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的函》;
(四)《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方案》;
(五)《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
(六)《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
二、准入条件
我省环境监理机构准入分甲、乙两个业务等级。
(一)甲级环境监理机构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或省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具备12名以上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3名登记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监理工程师;
4、具有适当数量的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土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必要的办公条件;
6、配备与环境监理工作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及车辆,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和档案管理系统。
(二)乙级环境监理机构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或省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具备6名以上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2名登记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监理工程师;
4、具有适当数量的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土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有必要的办公条件;
6、配备与环境监理工作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及车辆,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和档案管理系统。
三、准入申报程序
按照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试、从业人员登记、环境监理机构准入材料申报3个环节开展环境监理机构准入申报工作。
(一)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试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程监理或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与考试;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学员,发放环境监理岗位证。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每月2期左右岗位培训班,具体培训信息可见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http://www.china-eia.com/zzglypx/),或根据培训需求情况由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开展(具体培训信息可见江苏环保网http://www.jshb.gov.cn/jshbw/hjzx/)。
(二)从业人员登记
获得环境监理岗位证的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暂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首次登记指南(试行)》,申请登记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或者环境监理员。实行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可在其相应的业务范围类别内承接主持环境监理业务,需至少有1名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登记于环境监理机构拟申报的业务范围类别。
(三)环境监理机构准入申报
满足环境监理机构准入条件各项要求后,可按照本指南要求,申报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准入。
四、准入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环境监理准入的企事业组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书面申请报告原件(需写明申报单位名称、申请等级及范围、对照申报条件的自我评价、材料真实性承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准入审查申请表原件(须电脑打印、单位及法人签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此外,须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近期财务报表原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或省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查);
(五)本机构的环境监理从业人员登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申报单位属于首次申报准入的,提交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本单位从业人员准予登记意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土建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我省境内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如工作场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如属于租赁房产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与环境监理工作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及车辆、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仪器设备、车辆等清单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申请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与档案规范管理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相关工作业绩证明(须提交本单位完成环境监理相关业务合同、环保验收批文等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报送
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环科楼410室),联系人及电话:刘晓华、杨艳,025-86576338、86557759。
附件:环境监理机构准入申请报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