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赴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进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为顺利推进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开展,2019年5月28日,省评估中心项目组赴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区、生产区和尾矿库进行现场踏勘。
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润州区韦岗地区,矿区处于宁镇山脉东段,船山石灰石矿是由中国第一代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勘察并以“船山灰岩”为代表而命名的石灰石矿,1967年经国家计委批准兴建开始建设,1973年建成,目前生产规模850万吨/年,主导产品包括熔剂石灰石、水泥石灰石和建筑石料,是马钢、沙钢等大型钢铁公司的主要辅料及水泥、建材行业的重要原料基地,是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省生态评估中心项目组成员与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讨论,现场踏勘核实:已建成项目的内容(主、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等;项目运行现状及主要污染源情况;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例行监测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等。
下一步,项目组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和后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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