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环办规财函〔2017〕78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规范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我省试点任务要求、时间节点与调度计划,7月10日,省环保厅赴镇江市就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试点工作开展调研。厅环评处、生态环境评估中心负责同志,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镇江市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苏州、泰州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电镀工业是由我省牵头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的重点行业之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7月底前完成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技术规范编制和填报模块开发,8月底前基本完成我省首批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10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镀工业》(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初稿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全国公开征求意见;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模块已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开发。
作为《技术规范》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首先介绍了《技术规范》的编制过程、起草思路和主要内容,并结合申请填报模块操作演示,讲解了电镀企业网上申报填报要点、注意事项和环保部门在审核发证、执法监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会上,对两家参会电镀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现场指导申报,并认真听取了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申报模块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环保部。
参会人员就《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重点围绕适用范围、排放口类型、无组织废气管控内容、自行监测要求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会议明确,下一步我省将加快落实环保部关于试点工作的各项安排,确保按期完成电镀工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一是逐条梳理企业和环保部门反馈意见,及时组织修改技术规范和填报模块;二是提前开展行业摸底,组织典型企业和环保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验证;三是做好培训指导,配合企业和环保部门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