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务院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12月1日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就协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该局所做的工作进行了发言,并指出下一步将从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油品升级、发展新能源等六个方面,支持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支持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在上大压小、煤炭减量替代的基础上,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升级与改造,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无特殊情况要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排放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必须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
二是保障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供应。推动全国天然气管网互联,支持长三角区域使用俄罗斯、中亚进口天然气。今年计划向长三角区域安排供气总量约340亿立方米。2015年到2017年规划供气总量分别达到365亿立方米、423亿立方米和446亿立方米。支持长三角区域有序实施“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
三是推动长三角区域成品油质量升级。力争2015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6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是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在核电示范工程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长三角区域发展核电。
五是支持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增加外来电。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涉及长三角区域的4条输电通道建设,新增输电容量2400万千瓦,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长三角区域煤炭消费超过4000万吨标煤。
六是支持长三角区域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稳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支持长三角区域天然气价格改革,实施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天然气资源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