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机关党委到评估中心检查《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情况
2015-05-18 00:00:00 来源:
5月7日下午,省环保厅机关党委何春银副书记带领检查组,到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检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咨询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伟京结合近期党建工作,从《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社会群众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检查组还与咨询中心党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党建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何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对咨询中心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实施办法》、大力整顿作风行风、主要领导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结合当前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性意见:一要狠抓政治学习不松劲。不能割裂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之间的联系,要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双促进,把政治思想学习的成效,实实在在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二要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我的环境我做主”,牢记党的宗旨,坚守信仰、明辨是非,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三要加强资源共享。党员干部要胸襟宽广,胸怀博大,在政治和业务学习中,要善于和身边的同志分享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带动周围的同志开阔视野,启迪思路,增强认知能力和工作本领,切实提升环境咨询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