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我省持续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现公布已经完成失信记分的四件典型案例,其他案例将适时公布: 案例一:由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南京金鑫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台(套)大型矿渣再利用微粉磨主齿轮箱生产线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现有项目、重新报批项目已建部分、本次需新增设备等内容描述不清。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YB66H3J)及报告表编制人员沈萍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二:由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南京瑞波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微波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焊接烟尘遗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规定的颗粒物。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7MA235NGN31)及报告表编制人员王玮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三:由苏州远洲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兴化市康华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如下质量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项目已经建成运行多年,未说明现状码头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吞吐量、冲洗废水产生量等前后不一。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远洲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77CPR8M)及报告书编制人员李江涛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四:由南京华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写的《江苏千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分拣、打包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未识别食品残渣及化工废料等废物分拣、打包等过程异味物质产生情况,未识别车辆、设备等冲洗废水。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华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21Q3R03Q)及报告表编制人员戚照刚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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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江苏省排污权登记与交易管理中心
Jiangsu Provincial Assessment Center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Jiangsu Provincial Assessment Center for Emission Rights Registration and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