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要求
2015-10-28 00:00:00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省环保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界定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定义,并明确对于存在重大变动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进行重新报批;对于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向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建设单位对项目变动环境影响结论负责。
《通知》明确提出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参照环办﹝2015﹞52号文《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清单进行认定,并对九个行业以外的其他工业类、生态类建设项目的重大变动提出了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