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通知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要求;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要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公布技术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4个附件。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明确以省、市、县行政区为评估范围,综合考虑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脆弱性、污染状况、水资源禀赋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
加油站防渗改造核查优先针对建站15年以上、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主要核实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油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作的情况。
地下水污染场地重点筛查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应在逐年公布。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25年,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85%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力争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发布与实施,完善了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为下一步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目标与任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方向。